转发关于2017届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于:2017-04-17 16:41:56   |   作者:教学管理科   |   浏览次数:8709

各位同学: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成教资[2017]02)等文件精神,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统一代交申请材料。现将学生申请及学校代收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具有毕业资格、且有意申报教师资格的我校2017届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申请高级的网上报名时间为325---42723:30,申请初级的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3日)并根据网上报名“注意事项”里的提示进行体检、现场确认、提交资料。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生还须登陆“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进行二次登记并按要求打印、粘贴条形码。

   2.申请人员42817:00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校将材料汇总后交教育局。本科生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2),研究生交至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清水河主楼B2-418)。材料详单如下:

1)网报成功后,申请人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请申请人按要求粘贴好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申请人大学4年的学业成绩单(学院教务科打印盖章后加盖学校教务处鲜章)(一式一份),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盖章;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5)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生所在学院党总支出具并盖鲜章)(一式一份);

7)二寸证件照两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

8)非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需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

9)非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需完善并提交《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该表可在附件下载,须双面打印。或在学院教务科或教务处B2-212领取,内容填至“申请认教学科”即可。

第(2)、(5)、(8)项的复印件上须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和审核人签字,交复印件时请同时携带原件。

   3.按成都市教育局通知要求,非师范专业申请人员须缴纳190元的笔试、试讲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由各高校代收。

   4.申请资格种类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成都市教育局受理,申请程序等详见成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cdjyrc.com/News.aspx?NewsId=1106)咨询电话:8691820986135632

   5.申请资格种类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由成华区或郫县教育局受理。咨询电话:(成华区教育局)8439258684383167;(郫县教育局)87931823


请研究生同学将报名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主楼B2-418)。
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