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12月毕业博士学位证的通知
发布于:2018-01-16 15:29:42   |   作者:[研究生院] 学生管理科   |   浏览次数:9150
一、博士学位证领取地点: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0B。
二、领取时间:2018年寒假期间:2018年1月26日9:00—12:00,14:00—16:30(温馨提醒:寒假期间领取证书时间仅限1月26日);
                       开学以后:每周周二(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14:00—17:00。
三、领取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他人代领,则代领人需准备代领委托书、代领人及证书获得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能领取。(委托书模板见链接http://gr.uestc.edu.cn/tongzhi/122/5970)。请同学们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