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研究生院“博士生学术支持计划”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出国联合培养的博士生,相关费用报销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报销流程
(1)出访人填写《因公出国任务执行情况审核表》,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
(2)出访人整理有效费用票据及相关支付记录(需提供相关订单详情、支付记录或POS单等材料 ),并根据票据填写《电子科技大学因公出国(境)开支核算表》;
(3)出访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总结报告,经导师审核后,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提交《开支合算表》和相关票据进行初审并签字;
(4)根据研究生院核算的金额,自行完成财务网上预约并打印报销单(项目号:Y030202064007);
(5)将《电子科技大学因公出国(境)开支核算表》、预约报销单提交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
2.报销说明
(1)在国内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国内差旅费用按照《电子科技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2)出国联合培养往返交通费用报销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3)出国相关费用的报销要求,按财务处《关于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相关问题的通知》(附件2)的规定执行;
(4)其他与财务报销相关事项具体请咨询财务处。
3.联系方式
地址: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7A,学位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1831878
附件:博士生学术支持计划经费报销相关附件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