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评的通知
发布于:2018-10-23 15:57:39   |   作者:[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   |   浏览次数:964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评,严格学位论文工作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就提升博士生开题报告、中期考评工作质量作如下要求。

一、考评要求

考评成绩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由考评专家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考评结果。

1.考评通过:表决票均为合格。

2.考评原则通过:

1)表决票中有1票及以上为基本合格,其余为合格。博士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对开题报告或中期考评表进行不少于2周的修改,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提交至学院。

2表决票中有1票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和基本合格。博士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对开题报告或中期考评表进行不少于4周的修改,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提交至学院。

3.考评不通过:表决票中有2票及以上为不合格

二、其他

1.考评结果为原则通过的博士生,须将导师签字同意后的修改说明附在开题报告/中期考评表后,提交至学院存档。

2.考评不通过者,按照《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3.学院于每年630日和1230日前将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评汇总表提交研究生院。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8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