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本学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会
发布于:2016年10月13日 15:26   |   作者:[研究生院] 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   浏览次数:6867

2016年1013日,本学期全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会在清水河校区研究生院会议室召开,会上总结了上学期工作,完成本学期相关工作部署安排。全校各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研究生院副院长兰中文出席并做重要讲话,会议由研究生院培养处副处长许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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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中文通报了近期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情况,介绍了校庆活动期间研究生院紧密结合人才培养主题,顺利圆满举办了2016“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全国博士生论坛和高水平系列讲座等活动。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他进一步以“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不能弱化”为中心进行了政策解读和主题发言。按照国家要求“201611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方面,兰中文就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出了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导师指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责任和意识,进一步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水平;二是加强课程日常管理工作,稳固教学质量;三是加强论文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按照国家要求“201612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方面,兰中文从四个方面对今后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进行了说明:一是统一入口,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二是统一标准,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保证同等质量;三是统一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和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四是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将纳入学科评估工作体系中,学位论文将接受全国论文抽检系统抽检。最后他强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众多,且具有非常明显的特点,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细节,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到精细化管理和服务,进行研究型工作。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的老师分别对上学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各环节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本学期培养工作进行了详细布置。会议指出学校将继续加强培养质量监督,对研究生课程阶段和学位论文等展开巡视,落实对各环节培养工作检查的全覆盖,希望学院管理人员加强服务师生的意识,与师生的工作联系要落实到位,确保管理工作无疏漏。对学生培养要加强学业预警提醒。

会上,与会人员还就非全日制硕士培养改革工作、研究生开题等有关事宜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