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任课教师:
根据我校《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任课教师一般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阅卷工作,并及时录入成绩。为保证学生能够及时查看成绩、保证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学分审查提醒等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现将网上成绩录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日制研究生网上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
2、请各位研究生任课教师按时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工作;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注意提醒任课教师。
3、如确实不能按时录入成绩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备案。并于8月28日之前完成补录。
4、成绩录入完毕后,在每一页纸质版成绩单上签字,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科。各学院于2016-2017-1学期初第一周内交至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