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出国(境)回国报到
发布于::2019-08-28 10:47:54   |   作者:[研究生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12126

研究生回国一周内向研究生院提交回国报到材料,经审核后变更学籍状态,办理恢复国家助学金发放等手续。若为研究生党员,应向学院党委提交《电子科技大学党员出国保留恢复党籍审批表》办理党籍恢复。

(1)提交回国报到材料:研究生证复印件、《出国(境)留学研究生回国总结报告》、护照或签证复印件(有个人信息和出入境日期)。

(2)公开举行一场学术报告、讲座、经验分享会等形式的交流。

特别说明:1、出入境日期将是核发国家助学金的关键依据,请务必提供。可以是出入境时在护照上盖的戳、或者在出入境管理局(网站)打印的出入境记录。
                 2、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r_gl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