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研究生学术交流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2024-03-05 08:08:40   |   作者:[研究生院] 教学管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4386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人文修养、拓宽国际视野,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战略,学校将于20246月(校历第16周次起至暑假)开展第九届“研究生学术交流月”(以下简称“交流月”)活动。请各学院在充分总结历届“交流月”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通知要求,积极筹划第九届“交流月”活动。

一、基本原则

“交流月”活动内容,应充分体现学校研究生教育“三结合”培养全覆盖的教育理念,即国内与国外培养相结合,拓宽研究生国际视野;校内与校外培养相结合,增强研究生职业胜任能力;科学与人文培养相结合,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具体包括:

(一) 促进交流,拓展视野,提升创新能力

以讲座、课程教学、教学研讨等形式为依托,促进我校师生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的深入交流,提升师生国际学术交流和实践创新能力。

(二) 全面发展,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人文修养

以知识、素质、能力协调发展为出发点,致力于研究生,尤其是理工科研究生知识结构优化和综合素质提升,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为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三) 科学定位,突出学科交叉

鼓励在开设的讲座、课程、教学研讨、创新项目等活动中突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各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和渗透,拓展学生的学科思维。

二、活动内容

第九届“研究生学术交流月”活动主要包括三大部分:

(一) 高水平专题讲座

该类讲座本着“大师领衔、名家荟萃”的思想,主要邀请海内外高校(含我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大师、名家、“国字号”人才举办专题讲座。讲座分为三类:学术前沿讲座、人文素质讲座、行业发展分析及技术研究讲座。每场讲座不少于90分钟。鼓励学院组织国际会议、专题研讨。

1.学术前沿专题讲座

学术前沿讲座主要应包含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前沿知识,最新的研究动态等,由各学院具体负责聘请专家,根据本学院招收的研究生学科/专业领域需要,负责协调落实相应的学术前沿讲座及场次。

2.人文素质讲座

人文素质讲座主要应包含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内容,如时政热点、经济分析、财务管理、历史文化、国际关系、身心健康教育、演讲与口才、谈判技巧、英文论文撰写与投稿等,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为主,负责聘请国内外名家学者,研究生院协助统筹安排讲座内容。可依托学校大学生素质文化教育基地邀请校外知名专家。人文素质讲座也包括学校组织或邀请的专场节目或演出。

3.行业发展分析及技术研究讲座

由学院负责邀请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知名管理、技术专家就行业发展情况、行业技术发展的趋势、研究热点等进行深入分析,以提高研究生对行业的认识和理解,助力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可依托校院两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邀请合作单位相关知名专家。

(二) 高水平课程

本着“短而精”原则,分为学术类课程和人文教育类课程,其中学术类课程包括高水平学术课程、企业课程与创新创业课程,人文素质类课程主要指人文素质教育课程。课程不少于16学时,0.5学分,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天。研究生须至少选修2门,不超过3门。学院应注意优秀课程的传承,加强建设品牌交流月课程。

1.      学术类课程

1)        高水平学术课程

该类课程突出“促进交流,拓宽视野”的原则,以课堂学习和课下讨论为依托,促进师生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及研究机构专家的深入交流,提升师生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和科学精神,帮助学生紧跟科技前沿,掌握先进的科研方法。

2)        企业课程与创新创业课程

以实践创新,提高研究生的职业胜任力为出发点,由各学院负责策划,遴选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的高水平专家,或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者、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开设。可依托校院两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邀请合作单位相关知名专家。

2.      人文教育类课程

该类别下开设的人文素质教育课程,主要是以知识、素质、能力协调发展为出发点,致力于提升研究生知识结构优化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内容可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济分析、国际关系、健康教育、心理卫生、人文艺术、金融管理、专利与知识产权、协调与沟通、跨文化交流等。

学院负责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来校开设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同时,鼓励我校理工科学院的教师开设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在开设课程中突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各学科专业之间的交叉、融合和渗透,拓展学生的学科思维。可依托学校大学生素质文化教育基地邀请校外知名专家。

研究生院在所有课程中遴选一定数量的优质课程,作为骨干课程长期保留并予以奖励。同时,以课程为依托,在校内开展教学、科研等交流研讨活动,包括:

1)      学术沙龙

学术沙龙采取自由交流的形式,在课下搭建专家和我校师生间的交流平台,以学术、教学、创新实践等为主题,开展至少1次主题交流,形式为主题报告(不少于45分钟)+交流讨论,以扩大青年教师的教学视野,增进师生对国内外教学理念、模式与方法或相关领域研究现状的了解。开设高水平学术课程的专家须在课程之外开展至少1次的学术沙龙,由邀请学院负责安排,并计入课程学时。

2)      课程观摩

学院组织课程相关专业的青年教师进行观摩,结合教学方法、针对教学特点和技巧等进行交流和探讨。

(三)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全国性研究生暑期学校、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等内容。同时,为了更好引导和支持研究生积极进行科技创新与实践,研究生院通过搭建研究生科技创新竞赛平台,以统筹开展各项研究生科技竞赛为切入点,持续推进研究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同时鼓励各学院积极开展本学科特色的学科竞赛,纳入研究生科技创新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和支持,在校内营造良好的学术科技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为确保我校第九届“交流月”顺利进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院主管领导的带领下,自接到本通知起积极筹划。

(一)  活动主题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2024年重点工作,本届交流月重点支持“课程思政+”、“卓越工程师培养”、“科教融汇”、“前沿与交叉”四个主题

此外,学院可结合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优势,创建学院自主活动品牌,根据科学、产业发展前沿和趋势、时政热点等确定本届交流月的活动内容,持续打造形成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交流月活动品牌。

各学院需加强活动规划,根据学院选课学生体量制定开课计划(不低于120%),根据活动主题和品牌活动设置课程、讲座内容,邀请专家。

(二)专家邀请和接待事宜

1.鼓励学院多途径邀请国内外专家在“交流月”期间来校开设讲座和课程。可加强对我校“国字号”人才的邀请,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2.学院负责联系专家。学院根据“交流月”的相关情况提前向专家发出邀请函,邀请专家在“交流月”期间来校访学或授课。相关经费标准见附件1

3.所有专家来校均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要求,其中,境外专家来校涉及的备案、外事接待等工作,参见学校有关外事接待的相关规定,其他专家来校涉及事项按本通知中相关规定执行。

4.可根据需要为校外专家配一名负责人,负责专家的邀请、接洽、现场翻译等工作。非校内专家开设的课程,原则上由专家邀请人作为课程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安排一名青年教师助教负责专家的接送机、生活等日常工作,全程跟听课程,协助专家教学(含部分教学内容课堂翻译)、研讨、考核、成绩管理等工作。无青年助教的课程可根据需要安排一名高年级研究生助教,负责课前准备、课程秩序和纪律维持记录等工作。

(三)宣传工作

1.请学院积极开展“交流月”前期宣传动员工作,举办的活动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做好选课学生和青年教师学习的组织工作,以保证教学活动顺利实施。

2.   所有讲座须提前至少一周将报告信息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学术交流”板块,标题格式为:学院名称+第九届“研究生学术交流月”系列讲座+编号,如信通学院第九届“研究生学术交流月”讲座1。还须在学院网站首页公布,并及时通过学院学生群等进行通知。所有讲座均须制作易拉宝海报等宣传资料,须在易拉宝海报等顶端按如下举例格式注明:

第九届“研究生学术交流月”系列讲座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讲座1

并在学院和讲座举办场地展示。

3.   所有举办讲座和讲授课程的教师均发放由研究生院制作的统一格式的荣誉证书(见附件2),学院根据模板编辑内容印制。

4.   学院应密切关注“交流月”活动开展情况,遇到问题须及时向研究生院反映,以便妥善处理。同时,收集学院师生对“交流月”活动的意见及建议,并向研究生院汇报。

5.   所有“交流月”活动均需保存适当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以便后期宣传和总结。学院遴选具有代表性的讲座和课程,在学院、研究生院、学校网站等进行新闻宣传。各学院应在研究生院网站就本学院组织的“交流月”工作进行一次以上新闻报道。研究生院遴选优秀讲座和课程在学校网站积极宣传。校院通力合作,营造崇尚学术和人文的“交流月”氛围。

(四)活动管理

所有的讲座须尽快确定具体安排,讲座负责人须全程跟听,人文社科类讲座须按照《电子科技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附件3)进行审核备案。

所有的课程须提前向研究生院提供课程教学大纲、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以备核查和督导;课程须加强教学过程和考核管理,严厉杜绝放任不管、无严格考核等情况;开课学院需对课程使用参考教材进行严格审查;严格要求青年教师助教、研究生助教全程跟听课程,协助专家做好课堂教学、考核等工作,研究生助教的申请参照研究生管理处的相关规定。

(五)活动总结

学院应加强“交流月”活动经验总结,并在“交流月”结束后提交总结报告。学校将开展交流月精品活动、精品课程、精品案例评选,其中:

1.“交流月精品活动”评选不超过10个;

2.“交流月精品课程”评选不超过15门,每个学院限申报2门;

3.“课程思政精品案例”评选不超过10个,每个学院限申报1个。

课程数量较多的,可适当增加申报数量。

(六)督导工作

1.   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的领导牵头,组织学院研究生教学质量小组等教师队伍和教学管理人员队伍对“交流月”活动进督导,加强教学秩序规范和教学质量监督。

2.   鼓励学院所有教师听取高水平专题讲座、参加学术沙龙,鼓励青年教师参加课程观摩(尤其是课程思政相关课程),加强与国内外专家的沟通和交流。

3.   质量小组须对本学院负责开设的所有课程进行督导,并选择“交流月”期间的一到两门课程进行重点跟听,尤其是校外名师的课程,加强学习和交流,组织会议对其教学进行研讨,取长补短,提高学院课程教学质量。在学期末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学质量小组学期工作总结时,提交详细的“交流月”督导情况。

4.   研究生院将指派督导专家和专人进行督导,对未严格履职的负责人、助教等教学相关人员、违反教学纪律的选课研究生严肃处理。

(七)材料提交

1. 2024322日前,提交学院“交流月”活动策划方案(附件4),电子档以邮件形式提交至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交流月活动结束后提交总结报告。

2. 202433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交流月”讲座和课程申请(在系统中上传申请表盖章扫描版)。

1)      第九届“研究生学术交流月”讲座申请表(见附件5

2)      第九届“研究生学术交流月”课程申请表(见附件6

3)      外籍专家课程或讲座需在网上服务大厅-国(境)外人员来访备案后,截图与申请表一并上传

4)      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需在校宣传部官网备案审核,通过后截图与申请表一并上传

3. 2024419日前将第九届“交流月”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以邮件形式提交至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添勇                    电话:61835583              邮箱:gr_teaching@uestc.edu.cn

附件:

1.        第九届“研究生学术交流月”资助经费标准

2.        “交流月”荣誉证书模板

3.        电子科技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

4.        第九届“研究生学术交流月”活动方案

5.        第九届“研究生学术交流月”讲座申请表

6.        第九届“研究生学术交流月”课程申请表

下载: 附件1-6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