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4-07-10 11:53:34   |   作者:[研究生院] 教学管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1292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340号)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项目设置、立项范围和申报条件见川教函〔2024〕340号要求。原则上校内每个培养单位限报1项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二、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选送的原则开展教改项目申报立项推荐工作。

1. 个人申请。申报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提交《2024 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2. 学院推荐。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申报名额组织专家评审、单位审查,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3. 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评审。

4. 择优选送。根据专家意见,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统一报教育厅。

三、项目管理

1. 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根据研究实际需要,项目主持人可提前半年向研究生院提出一次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逾期半年未结项的项目或超过延期结项时间仍不能结项的项目,给予撤项处理。

2. 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全面负责项目进度与质量管理。在所主持的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除接受委托任务外,不得申报新的研究生教改项目。

3. 成果形式包括论文、教材、专著、案例分析、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按照《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标注“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立项编号,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Academic Degree and 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Sichuan Province”,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项目完成后,课题组向学校提交结题报告。

4. 项目承担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结题:未完成研究计划或未实现预期成果;提供的结题材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擅自修改、变更研究内容、研究计划等。

5. 重大项目结题由教育厅组织专家验收。

四、工作安排

1. 电子材料提交。校内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8月23日前组织评审,指导各项目组完善申报材料,于8月26日将拟推荐项目申报书、汇总表发送至lc@uestc.edu.cn,命名规则:学院代码+单位名称-课题名称,逾期不予受理。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名,并提交签字盖章扫描件。

2. 校内评审。研究生院于8月27日-9月10日组织校级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校内联系人:李  川;联系电话:61831005。


      

申报材料附件

研究生院

2024年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