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核心课程专项建设阶段性检查、标杆课程立项建设、专业核心课程群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4-11-15 14:49:46   |   作者:[研究生院] 教学管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89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方案》,加快一流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学科影响力、示范性的专业核心课程,学校现开展研究生专业核心课程专项建设阶段性检查、标杆课程立项建设和专业核心课程群立项建设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核心课程专项建设检查。各学院按照核心课程建设建设指南的要求,对照本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清单(附件1)开展阶段性建设工作检查与总结,各课程提交《研究生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报告》(附件2)、学院提交《XX学院研究生专业核心课程专项建设报告》(附件3)。

2、标杆课程立项建设申报。瞄准国家级、省部级研究生精品课程、示范课程建设目标,学校开展研究生标杆课程立项建设工作,计划立项重点建设课程10门,一般建设课程20门。各学院从本学院已建成的专业核心课程中择优组织推荐申报(申报书见附件4)。

3、专业核心课程群立项建设申报。面向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建设目标,进一步深化一流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发挥集群发展优势全面提升学校研究生课程建设质量,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和卓越工程培养能力,学校开展研究生专业核心课程群立项建设工作,计划立项建设5个在国内同学科领域具有高水平、示范性的专业核心课程群。各学院应基于学科建设优势与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学院核心课程体系、整合课程教学资源,组织学院课程专家构建由4-6门核心课程组成的相互支撑、有机衔接、逐级挑战、硕博贯通的核心课程群建设方案,认真开展申报工作(申报书见附件5)。

二、 实施与资助

1、研究生院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阶段性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计划财务处负责项目的经费管理。

2、立项课程(群)给予建设资金资助,并参照《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管理办法》建立成果奖励机制。对于建设情况较好、取得较大进展、有较高显示度成果的课程(群),给予连续资助或在后期的项目申报中优先予以支持;对进展缓慢或与预期目标存在较大偏差的课程(群),相应采取减少或停止支持,并在一定时间内暂停相应课程建设申报资格。

3、标杆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纳入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评价考核指标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支持参考。研究生国家级、省部级课程申报,原则上优先从立项建设的标杆课程中进行推荐。

4、已获国家级、省部级课程立项或资助的课程,不列入本次标杆课程建设立项和资助范围。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请于 2024 1210 日前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相关材料PDF电子版至 gr_teaching@uestc.edu.cn,无须提交纸质版,相关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