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现将2017年清明节期间研究生教学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4月2日-4日放假,共3天。
2.4月1日(星期六)按照星期一(单周)课表上课。4月2日(星期日)为公休日,按照星期日(双周)课表行课。4月4日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全校停课,教室停用。
3.因放假耽误的课程,由任课教师联系各学院研究生科安排补课。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