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7年教育部宁夏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1)安排,现启动我校申报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导师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宁夏高等研究院由教育部批准设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主办,是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共同谋划建设的创新平台,是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产业融合发展的创新机制。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融合发展,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服务国家战略和宁夏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宁夏高等研究院组织开展2027年教育部宁夏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联合培养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企业)要求
1.在宁夏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科研属性的事业单位。
2.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条件保障能力,能够提供研发经费,配合高校做好研究生的招生、培养、管理工作。
3.鼓励企业优秀青年技术骨干以定向培养方式、依托项目报考高校研究生,确保培养出的人才用得上、干得好。
(二)导师要求
1.高校导师应具备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资格。
2.高校导师在同一年度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博士招生计划总额不超过2名,硕士招生计划总额不超过3名(原则上均是专业型研究生)。
3.企业导师应具备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实践活动的能力。
4.校企双导师须按照要求参加高校和企业组织的导师培训,共同负责研究生的全过程培养,协商解决培养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为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工程技术项目研究、学位论文撰写等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三)科研攻关项目要求
1.项目研究内容应聚焦能源化工、特色农牧两大领域(依托区内高校合作可拓展至数字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具备培养一定数量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承载能力。
2.校企双方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签订项目合同,合作经费不低于50万元,并支付全部或部分合作经费。
3.项目执行截止时间须在2028年12月30日之后。
(四)研究生培养要求
1.研究生培养实行工学交替模式。
2.校企导师组应通过周会、组会、学术交流、科研课题、实践项目等建立合作与协调机制,促进校企导师组全方位做好培养过程监管。
(五)条件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1.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宁夏)”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或者近两年在安全生产(含网络安全)、产品质量、生态环保等方面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在往年工作中存在因主观因素造成项目执行不力、研究生入企实践不积极的高校、企业和导师。
3.不能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的高校、企业和个人。
三、政策支持
(一)招生政策
招生指标单列,不占导师基础名额,每年招生人数上限符合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政府奖贴学金(科研实践补)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高等研究院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教)〔2025〕67号)要求,对宁夏高等研究院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宁夏相关企业学习、科研期间实行科研实践补贴制度,可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重复享受。
四、申报流程
(一)校企对接
请各学院根据要求,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导师积极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交流,共同协商科研攻关项目与研究生联合培养事宜,并完成合同的签订与经费入账。
(二)系统填报
1.企业、高校和高校导师登录教育部宁夏高等研究院网站项目申报系统(https://www.nxgdyjy.cn)进行注册,企业发起项目申报流程,高校配合完成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实行全流程线上办理,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等材料需确保内容清晰完整。申报书须经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3.高校负责对导师的招生资格、拟申报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经费到账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三)学校审核
请各学院于2026年11月23日前,将系统生成的《2027年教育部宁夏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书》和《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教育部宁夏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zyxwb@uestc.edu.cn,纸质版(盖章)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由学校进行审核确认及推荐。
五、联系方式
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张平 028-61830145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马亮 028-61830260
附件:
1.《关于做好2027年教育部宁夏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的通知》
2.《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教育部宁夏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