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在职在岗调查的通知
发布于:2023-05-05 15:21:13   |   作者:[研究生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6083

各学院: 

根据教助中心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请各学院与毕业生联系,确认学生当前在职在岗情况。 

一、调查时间

学生提交材料时间为5月25日,学院提交材料时间为5月30号。

二、调查对象

2021届、2022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象

三、填报材料

1.《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基层就业代偿事宜说明》

3.《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

备注:根据学生毕业年限填写2021届或者2022届的表格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档:学生提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整理后统一发送至邮箱:gr_glk@163.com。

1.《2021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
2.《2022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

(二)纸质档:学生提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整理后统一提交至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5。

 1.《2021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学生无需提交纸质档,学院汇总电子档后签字盖章提交)
 2.《2022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学生无需提交纸质档,学院汇总电子档后签字盖章提交)

3.《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学生提交纸质档,学院整理后提交)

4.《基层就业代偿事宜说明》(学生提交纸质档,学院整理后提交)

五、说明

(1)因未收到教育部在岗在职正式文件,故在岗在职材料按以往要求准备,如有变更,我们会及时通知,请各位同学注意!

(2)2022届申请名单中有部分学生未通过,正在进行复核,可先行提交在岗在职调查,后续待教育部审核结果出来以后再行处理。
关于开展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在职在岗调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