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寒假放假期间研究生安全须知
发布于:2021-01-06 12:46:38   |   作者:[研究生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29393

各位研究生同学:

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1118日—228日,春季学期正式开学报到注册时间为227日—28日。为做好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同学们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假期,在此提醒同学们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研究生放假安排

研究生在寒假期间,原则上最多离校、返校1,一旦离校后,学校将暂停进校扫码通行授权。

1.提前离校。1月17日前离校的,应于110日前在GMIS系统提交申请,登记详细行程信息。

2.暂缓离校。因科研任务或个人原因需要在118-211日期间离校的,应于115日前在GMIS系统提交申请,登记详细行程信息,经导师和辅导员审核同意后方可暂时留校。若行程有变,应及时更新。

3.不离校。寒假期间因科研任务或个人原因不离校的,应于115日前向导师和辅导员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方可留校。

4.开学返校。2月27-28日学校开学报到,研究生可向辅导员申请于222日起返校,并向导师报备,经审核同意后可提前返校。

二、疫情防控安全

1.坚持克服麻痹思想、放松心态,继续严格遵守学校、当地疫情防控规定,非必要不聚集,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通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做好体温监测,记录健康状况。

3.若有发热、干咳、胸闷等身体不适,应立即报告导师和辅导员,按规定进行隔离,并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测治疗。

4.离校研究生回家后应就地休假减少流动,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出境。家庭所在地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建议不离校。开学返校前14天应避免不必要外出,做到生活空间相对固定。

5.寒假期间学校将严格校门管理,留校研究生应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确需外出的应配合门岗做好扫码登记、测温通行。

三、出行安全

1.外出时应乘坐具有运营资质的公共交通工具。在公共场所,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提前熟悉疏散指示标志和疏散通道,一旦发生险情,保证迅速逃生自救,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外出期间,行程尽可能单一,坚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管理规定,保持通信畅通,如实向导师、辅导员、家人告知紧急联系人。

3.留校研究生在寒假期间因探亲访友等原因需要外出,且当日不返校的,应向导师、辅导员报备详细行程信息,经审批同意方可外出。

四、其他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网络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合法合规使用网络。分清网上善恶美丑的界限,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发表、不转发任何不当言论,不传播、不浏览有害信息,倡导文明新风。保护好个人信息,警惕订票诈骗、网购退款、高薪招聘、点赞红包、网络贷款等高发电信网络诈骗。

2.注意用电安全,离开教研室和宿舍时及时断电,不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插座和劣质充电器。

3.遵守实验安全相关要求,规范操作仪器设备。在条件允许时,定时对教研室(实验室)开窗通风。遵守保密纪律,按照保密要求开展科学研究活动。

4.做好春季学期学业规划与准备,积极主动与导师、辅导员保持交流。

5.如有紧急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导师报告

6.及时关注全国疫情防控动态、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以上要求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预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寒假!

 

保卫处:清水河校区6183011061830119;沙河校区8320224183200110

校医院:清水河校区 61830120、沙河校区83202481

心理中心:清水河校区61830031、沙河校区83208198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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