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于:2024-04-16 11:35:10   |   作者:[研究生院] 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   浏览次数:3182

关于开展2023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奖评选的通知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表彰在科学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及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重大突破、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个人或研究生团队,根据《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2019373号)规定,学校开展2023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二)申请者还应具有下列申报条件之一

1.申请者参研在2023年度内完成结题验收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五

2.申请集体成员均参研在2023年度内完成结题验收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且成员之一排名前五

3.申请人在2023年度内以成果、专利等知识产权参与创立企业,占股不低于10%,或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二、评选原则和依据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评选时应注重弘扬科技创新、树立创新创业榜样,主要从科技创新、社会影响、社会贡献、模范榜样等方面进行考量,体现其科研工作量和社会贡献。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2024419日下午16:00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电子档单个文件不超过20M)。

学生提交材料如下:

1)《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申报书》。

2)《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申报信息登记表》。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立项书成员名单)(电子版需要汇总成一份PDF文件)。

2.学院初评推荐。学院于2024422日前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择优拟定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425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材料汇总提交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电子档提交金数据:https://jinshuju.net/f/M3WuKS)。

学院汇总提交材料如下:

1)《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申报书》。

2)《附件3: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

3)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档的每份复印件需要与对应的《附件1》一起装订)。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如有需要可另组织现场答辩,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3天。

4.拟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评选名额与奖励方式

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

学校向获奖者颁发“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奖”荣誉证书,授予“优秀研究生”称号,奖励每个获奖个人(集体)2000元。

五、其他

1.各学院应积极引导研究生参与科技创新,认真组织申报、评选推荐。

2.申请人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应符合参评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申报书
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申报信息登记表
附件3: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