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引航计划“华为致远班”报名通知
发布于:2020-10-30 17:50:18   |   作者:[研究生院] 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   浏览次数:13265
为了推进和落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引航计划”,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将行业顶尖企业资源引入领军人才培养,研究生院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成都研究所联合设立“华为致远班”为企业、行业培养和输送优秀领军人才。现启动2020年第二期“华为致远班”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结合国家发展、社会需求与研究生个人成长的需要,建立“纵向分类,横向分层”的优秀人才分类培养体制,以“自愿加入,择优选拔”的原则针对企业行业领军人才的成长需求,精准分类开展栋梁人才培养,提升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的社会认可度与行业影响力。
二、培养类型
“华为致远班”根据培养目标,设置校企联合培养虚拟班,每班人数30人。
三、培养内容
第二期“华为致远班”拟于2020年11月开班,培养周期原则上为一年,自研二第一学期(11月)始至研三第一学期止(11月)。包含理论环节、实践环节,并实行阶段考核、激励办法和淘汰机制。
1.理论环节
结合企业行业对优秀领军人才的素质要求,邀请华为专家和人力资源负责人担任成长导师,开展管理能力、职业素养等专项基础理论课程,为必修环节。
2.实践环节
在研二第一学期末至研二第二学期期间,分批次组织学员到企业参观、调研、实习锻炼。研二第二学期,通过华为创新实践项目培养(AI/5G/云/芯片等新兴领域),提升创新能力和技术视野,培养领导力。
3.阶段考核
理论环节:修完理论课程后,在研二第一学期末提交学习报告。
实践环节:完成实践活动后,在研二第二学期末提交实践报告。
结业答辩:研三第一学期组织进行答辩。
4.淘汰机制
“华为致远班”学员应按培养计划严格遵守研究生院学习安排,完成学习任务。学员在培养环节内未能完成阶段考核,视为自动退出“华为致远班”,具体如下:
1)未完成理论课程讲座学习和如期提交学习报告;
2)未按要求参与实践环节或完成实践报告;
3)结业答辩未通过。
四、学员权益
1.“华为致远班”学员可获得华为奖学金优先推荐资格。
2.学员在培养周期内完成培养方案各环节,经考核合格后,由研究生院颁发“华为致远班”结业证书,对其开展科研工作提供项目、技术、科研合作等提供支持。
3.“华为致远班”学员可获得华为提前批面试内推资格。
4.“华为致远班”学员有机会参与华为顶尖人才计划,与华为公司Fellow面对面,直通总裁面。
5.致远班学员非华为定向培养,毕业时可自行选择就业去向,研究生院提供推荐。
五、报名选拔
1.选拔对象:2019级研究生干部、学业成绩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
2.报名要求:道德品行好、意志力强、专业成绩优秀、科研功底扎实,并有志于投身电子通信事业。
3.自愿报名: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致远班”报名申请表》(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致远班”报名汇总表》(附件2),于11月15日16:00前,将电子档打包发送至邮箱lc@uestc.edu.cn(以邮件接收时间为依据,超过截止时间视为无效报名,邮箱不回复),邮件命名格式:“学院+姓名+培养类型”(如:信通+张三+华为致远)。《申请表》纸质档,签字后于11月18日前交至清水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主楼b2-414)。
4.材料审核:研究生院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学习成绩进行材料审核。
5.专家评估:华为组织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学生,进行专业能力、发展潜力评估(必要时将进行电话沟通)。
6.综合面试:研究生院和华为成立评审团,依据材料审核和专家评估结果,共同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比例1∶2),进行综合面试。
7.录取:根据综合面试结果,结合材料审核、专家评估意见,研究生院和华为公司讨论确定培养名单。
8.研究生院公示入选名单,公示期不低于三天。

七、联系方式
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4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61830039


附件1 2020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引航计划”报名申请表
附件2 第二期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引航计划”报名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