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学院调整考生重新填报新学院的通知
发布于:2018-01-23 09:52:37   |   作者:[研究生院] 研招办   |   浏览次数:19068

各位考生:

    为更好地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的实现,学校于201712月实行了办学结构调整。在基于一级学科不跨学院的原则下,将原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原电子工程学院、原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原物理电子学院、原光电信息学院、原机械电子学院、原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等7个学院(以上7个学院特指为原学院)调整为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物理学院、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等6个学院(以上6个学院特指为新学院)。新学院与原学院的对应表如附件11所示。

    由于学院调整,考生报名学科由原学院调整到新学院,相应学科的导师由原学院调整至新学院(导师的学院调整汇总表见附件22所示),为更好地服务报名考生,做好新学院的招生工作,特做出以下工作安排。

一、考生重新填报新学院

    对上述7个原学院的考生可依据所报的学科按照如下要求重新填报新学院:

    1. 考生报考学科不变,只能选择新学院。

    2. 填报网址: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zsgl.uestc.edu.cn/ksxt/login.aspx。登录方式见登录页面说明。

    3. 填报时间:2018 123日—22日。到截止时间,系统将关闭。系统关闭后,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更改。

    4.考生依据原学院与新学院学科调整对照表(选择调整)(见附件3中表3)的要求选择新学院。表3中提示“不需选择”的考生由系统自动调整至新学院。

    5.未按时做出重新填报的考生由系统依据原学院与新学院学科调整对照表(自动调整)(见附件4中表4)自动调整至相应的新学院。

    6.拟录取的上述7个原学院的2018级硕士推免生跟着导师调整至新学院,不需登录系统重新填报。

二、复试调剂原则

  1. 复试工作由新学院负责组织,考生须到选择的新学院进行复试,复试科目以原报考学院为准

  2. 新学院的招生指标由涉及到的原学院(见附件11)导师的招生指标组成,来自原学院的招生指标首先用于报考原学院的第一志愿考生,各原学院招生指标之间不能交叉使用。

  3.调剂原则:1)新学院内部:原学院调剂指标首先用于接收报考原学院的调剂考生,再接收新学院内部的其他调剂考生。属院内调剂;2)新学院与新学院之间:由新学院自行认定其他新学院相关学科是否为院内调剂。3新学院调剂到其他非新学院属于校内调剂。
三、录取原则

    1.新学院录取优先级: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

  2.第一志愿录取:在新学院内部按原报考学院、原报考学科分别排序,按总分(初试+复试)从高到低录取。

  3.院内调剂录取:在新学院内部,原学院的招生指标未用完的情况下,报考原学院的调剂生源的优先级高于其他未报考该原学院的调剂生源。同一优先级按总分(初试+复试)从高到低录取。

四、其他

     1.有关复试调剂录取中的具体规定详见20183月初将公布的《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2.咨询方式

   (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61830153112113114

   邮箱:yzb@uestc.edu.cn;

   网上咨询:http://yz.uestc.edu.cn/的“考生在线留言”版块。

 (2)新学院研究生科

学院代码

新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001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胡老师(报考原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02861831315

jphu@uestc.edu.cn

郑老师(报考原电子工程学院)

028-61830072

uestc-ee@uestc.edu.cn

002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

陈老师(报考原电子工程学院、原物理电子学院)

028-83206398

cky@uestc.edu.cn

韩老师(报考原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

028-83201973

hanlikun@uestc.edu.cn

003

材料与能源学院

李老师

 02883202556

liyl03@uestc.edu.cn

004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岳老师

028-61830236

ygk@uestc.edu.cn

005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饶老师

 02883208303

gdyz@uestc.edu.cn

012

物理学院

高老师

028-83206398

gaoxy@uestc.edu.cn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新学院与原学院的对应表

附件2-导师的学院调整汇总表
附件3-原学院与新学院学科调整对照表(选择调整)
附件4-原学院与新学院学科调整对照表(自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