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发展,现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奖和个人奖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申请条件
1. 集体奖
本年度奖项如下,其中单项奖各单位限报2项。
序号 | 奖项类别 | 奖项名称 | 数量 | 申请条件 |
1 | 综合奖 | 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 3 | 本年度在研究生教育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效果显著 |
2 | 单项奖 | 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 1 | 本年度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效果显著 |
3 | 研究生教学工作先进单位 | 1 | 本年度在研究生教学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效果显著 | |
4 | 研究生专业学位工作先进单位 | 1 | 本年度在研究生专业学位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效果显著 | |
5 | 研究生学位工作先进单位 | 1 | 本年度在研究生学位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效果显著 | |
6 |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 1 | 本年度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效果显著 | |
7 | 研究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 1 | 本年度在研究生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效果显著 | |
8 | 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 1 | 本年度在研究生就业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效果显著 |
2. 个人奖
本年度共评选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0名。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上年度已获评先进个人奖项的,不参加本年度评选。
二、评选程序
1.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或个人积极申报,填写附件申报表格。2023年12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gr@uestc.edu.cn。
2.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确定2023年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阳 电 话:028-61831855
邮 箱:gr@uestc.edu.cn 地 址: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7B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