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转学分办理流程及基本要求
发布于:2025-07-08 15:06:17   |   作者:[研究生院] 教学管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1025

一、基本要求

1、硕博连读转学分

根据入学学年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硕博连读研究生新生于硕士期间在我校已修的(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可于成绩有效期内转为博士相关课程成绩,具体规定如下:

   1) 需在博士生入学的学期进行办理。

   2) 转学分课程应满足博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原则上硕士课程类别须与博士培养方案中课程类别一致,非学位课不能转为学位课。

   3) 如转学分课程名称发生变化的,可申请转换为新课程名称成绩,以学院认定结果为准。不能认定的无法转换。

2、高年级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转学分

经学院推荐的高年级优秀本科生可选修研究生课程,本科生修研究生课程,课程考核合格后,可自主申请将所需课程成绩与学分转换到研究生相关课程成绩。具体规定如下:

   1) 需在研究生入学的学期进行办理。

   2) 转学分课程应满足硕士/博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原则上课程类别需与硕士/博士培养方案中课程类别一致,非学位课不能转为学位课。

   3) 如转学分课程名称发生变化的,可申请转换为新课程名称成绩,以学院认定结果为准。不能认定的无法转换。

3、暑期学校课程转学分

研究生参加国(境)内外高校研究生暑期学校等课程培训的,具体规定如下:

   1) 凭暑期学校结业证、转学分申请表办理。

   2) 课程类别只能转换为其他选修课。

二、办理流程

1602576304(1)



          三、办理时间

   1、研究生提交申请至学院:秋季学期开学第2周周三17:00

   2、学院审核并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秋季学期开学第3周周一17:00

    注: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在春季学期办理转学分事宜。

四、其他

   1. 参与学校组织的研究生国际短期交流项目,按照《研究生国际短期交流项目学分认定办法和流程》执行。

   2. 研究生国(境)外学习课程,按照《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境)外学习课程的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办理流程》执行。


           附件: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转学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