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2026年中央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已开始受理。为保证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知悉有关政策,能够按期申请获得资助,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本次补偿代偿的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6年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毕业研究生(毕业时间: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备注:
1.往届生,定向(含国防生)和委培及在校期间已全部免除学费的学生不能申请。
二、补偿代偿金额:
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2024年9月1日起)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2024年9月1日前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按之前相应标准执行。
备注: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补偿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补偿代偿总额根据学制确定。(无论是学费补偿还是贷款代偿,都只能申请实际缴纳的学费部分,在校期间的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不能申请,不知道学费标准请咨询学院负责老师。若学生学制范围内部分学年申请贷款,部分学年自行缴纳学费,请选择学费补偿。)
三、申请条件:
学生需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不满3年的,均不予批准。由于政策规定无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需在提交的就业证明中明确实际服务的工作年限。其他认定条件请详细参照:《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
四、申请方式及工作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年毕业生于2026年9月14日前注册并登陆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基层就业系统”),系统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和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附件2)。
(2)学院初审
各学院请于9月16日前登陆基层就业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见附件4),按通知要求初审学生申请材料,导出和打印学校审批通过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由学院统一送至财务处盖财务章(B3-302)后提交至主楼B2-415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请各学院老师务必审核学生申请金额是否为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
(3)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和学院意见,并提交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终审。
备注:因整体进度提前,同学们可在相关入职手续完成后及时准备材料提交申请。
(4)工作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时间:5月13日-9月14日
院系审核时间:5月13日-9月16日
学校审核时间:5月13日-9月17日
五、注意事项
(1)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报送时需强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翔实,请各学院多加核实并根据《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认真进行审核,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提供证明材料缺失不全的毕业生,学院应通知学生及时补齐相关证明后再行上报,不能补齐的不予报送。
(2)2026届毕业生(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仅此一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知到相关毕业生,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3)提交的相关材料需提供系统上下载的最新版本,否则无法通过审核,各种申请材料模版见附件3。
六、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填写实际工作地址时请尽量在系统中选择,非必要的情况下不手动输入,有助于提高审核效率。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如就业单位名称、实际工作地址等与开具的证明材料中需一致。
(2)上传的所有材料需在原件上扫描或拍照,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需上传完整,不能缺页漏页。请毕业生在提交前自行检查一遍,上传的材料是否清晰完整,公章是否能看清。
(3)不存在二次分配的工作开具就业证明,存在二次分配的工作需开具二次分配就业证明。二次分配的主要情况一是选调生;二是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总公司派到下属的分公司工作。
(4)就业证明/二次分配就业证明相应位置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公章,不能用科室或部门公章代替。选调生的《二次分配就业证明》需明确二次分配的就业地址及服务年限,且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盖章确认。
(5)所有证明材料中需要签名的地方需手写签名,不能为空,不能为打印;需要填写时间的地方不能为空。
(6)因部分同学在基层就业系统填报的银行卡号、支行名称和联行号有错误且无法及时联系到同学们,故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学生,补偿代偿金会通过学生在校期间发放奖助使用的中国银行卡发放,请成功申请的同学毕业后暂时不要注销中国银行卡号,感谢同学们配合。
其他问题请咨询61830148,联系人:赵敏。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
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附件3.基层就业申请材料模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