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发布于:2019-08-28 10:39:15   |   作者:[研究生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14537

办理流程:
      (1)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家庭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核;

(3)学院在每学年初确认该贷款学生是否提交“绿色通道”申请并来校报到,并收集学生贷款回执单,(含学校开户行名称、地址以及学校账号等信息)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凭贷款回执单将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信息录入系统;将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学生的借款回执单返还给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将贷款回执单寄回家庭所在县(市、区);

(5)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贷款到账后,由学校财务处将学生贷款转入专用账户用于代缴学生学费、住宿费,并将多余的贷款返回学生银行卡内;非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贷款到款后,学生自行到财务处主楼B3-302学生事务岗位处认定到款,并抵扣学费、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