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信息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9-01-21 13:51:03   |   作者:[研究生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10838

关于做好研究生信息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信息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背景及重要意义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开展高等学校信息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以配合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地。本项工作事关研究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是涉及民生的重大事件,请各研究生务必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确保在2019年3月3日前完成核准和补录。

二、    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对象

所有在籍的学历教育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    数据采集原则

数据采集坚持研究生和家长自愿原则。

四、    核准和补录内容

1、核准内容:各研究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即GMIS,可从学校信息门户进入),进入个人信息修改模块,核准个人基本信息(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专业、专业代码、学习形式、学历层次、学制);

2、补录内容:各研究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即GMIS,可从学校信息门户进入),进入个人信息修改模块,补录“是否在职”及父母姓名、父母证件类型,父母证件号码。补录信息由研究生自愿填写。

五、    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19年3月3日下午17点前,研究生自愿完成填报;
2、2019年3月8日前,研究生院报送学信平台。
六、    说明

1、目前,研究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GMIS)后,可自愿补录信息。研究生院将以截至2019年3月3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的有效数据为准报送学信平台。

2、2019年3月3日后研究生在GMIS中补录的数据,将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即2019年9月后)报送学信平台。因此,请本年度有相关需求的研究生务必在3月3日前完成数据核准和补录。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