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研究基金的通知
发布于:2014-11-19 11:06:30   |   来源:研究生院   |   作者:admin   |   浏览次数:19562

关于申报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研究基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鼓励和支持我校从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教师和管理干部积极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总结培养经验,加强特色培养,提高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2014年继续设立专业学位教育研究基金,支持开展专题项目研究,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支持范围
1、课程建设项目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2、教材建设项目
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教材的编写和出版
3、教研教改管理项目
教学新方法探索与实现;学位课程及专业核心课程案例库及题库建设;工程能力与创新能力的研究与实践;课程或论文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管理模式创新研究;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模式探索;专业学位职业培训认证研究;其他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研究等等。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人:我校从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教师、管理人员。鼓励学院、大团队及院企合作集体申报。
2申请项目:申请者填写《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立项申请书》,研究内容应符合本通知第一条中的项目支持范围。
2、初审: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对本学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上报材料及受理时间:请各学院于2014年12月12日之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提交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三、项目评审
申报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并发布立项建设项目。
四、建设周期及经费资助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研究基金由学校专项拨款,每项研究基金根据建设内容资助不等,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个别重点项目,可根据研究内容适当增大资助力度。项目的资助金额由评审专家组确定。
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经费使用及报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实施与管理
本研究基金具体项目管理由研究生院负责。
项目负责人在立项建设一年后提交中期阶段性研究情况报告,项目结束后向研究生院提交《电子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要求包括研究工作总结,研究成果目录和项目代表性论著(含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复印件或编写出版的研究生教材)。
六、项目检查与验收
学校将根据项目申请书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及预期成果进行阶段检查。研究生院负责对项目执行情况定期检查。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将终止其项目研究资助。
项目的研究工作完成后,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的总结报告进行评审验收。对于研究成果突出、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如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上做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或对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措施和方案的成果等,研究生院将推荐申报有关奖项。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与组织、推荐与初审等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亮
联系电话:028-61830231
电子邮箱:maliang@uestc.edu.cn
 
研究生院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