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1-06-16 16:12:06   |   作者:[研究生院]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   浏览次数:1068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启动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安排,有效落实。

一、工作安排

1.  明确专业实践内容、地点、时间安排。本学期课程结束后,学院应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工作,并完成附件1中的有关材料提交。

联系人:伍老师,61830231,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2。

2.  明确实践要求,做好行前培训。专业实践开始前,各培养单位应做好专业实践前的行前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明确专业实践的考核要求。学校统一为离校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购买保险,学院应在研究生出发提前10天向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见附件4)。

联系人:贾老师,61830040,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5。

3.  加强专业实践期间的联系与管理。专业实践期间,培养单位与专业实践单位和校内外指导教师之间应建立联系机制,加强对研究生思想动态、专业实践内容、项目进度及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沟通交流。

4. 做好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学院应按照附件1的要求对专业实践进行考核,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核工作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 材料报送要求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中的要求,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有关报备材料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备案,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1.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原则上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及导师(团队)合作单位完成,学院应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材料归档,在整个专业实践期间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 根据《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质量保障规范》,各培养单位应加强专业实践过程监督和结果考核,并将组织开展校院两级专业实践检查评估工作。

         3.学院应组织专家定期走访研究生实践基地,重视过程管理,及时掌握研究生实践情况,与合作单位共同解决问题,总结成功经验,优化组织管理,提高专业实践质量。

         4.疫情防控要求: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应服从联合培养合作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