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信息发布(四) 联培基地丨2019年“电子科技大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招收研究生从事专业实践的报名通知
发布于:2019-06-24 16:59:39   |   作者:[研究生院]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   浏览次数:32932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了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学校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航天科工二院”)于2016年签署了共建“电子科技大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协议。该校级基地今年将继续面向研究生发布专业实践研究项目。中国航天科工二院将为进入基地实践的研究生提供科研技术条件保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同学积极申报。

一、招生对象及专业

1.招收对象:我校在读研究生。

2.招收专业

(1)专业学位: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光学工程、仪器仪表工程、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等。

(2)学术学位专业: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等。

二、联合培养基本要求

1. 实践地点:中国航天科工二院(北京)或西南研发中心(成都),中国航天科工二院课题介绍及具体内容等详见需求信息表(附件1)。

2. 实践时间:6个月以上。各项目具体实践时间段详见需求信息表(附件1)。

3. 指导方式:双导师制,即以实践课题(附件1)为载体,实施校内导师与校外方导师联合指导。

4. 实践考核方式:提交实践报告,学校和实践基地共同考核。

5. 学分认定: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考核通过的研究生获得相应的实践学分。

四、基地研究生待遇及实践条件保障

1. 根据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协议,每月为实践研究生提供助研及生活补贴费用。

2. 免费提供住宿。

3. 报销一次往返学校和基地双方所在地高铁二等座及以下交通费用。

4. 中国航天科工二院和学校分别为研究生购买人身安全保障相关保险。

五、报名方式及工作流程

1. 报名基本要求:

完成研一阶段课程学习后,经校内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

2. 材料准备:

学生应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专业实践登记表》(附件2),准备成绩单、本人简历和其他附件材料(发表论文、专利等复印件)。报名信息由学生所在学院研究生科汇总,并填写选题统计表(附件3),于201974日前把相关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提交至实践基地责任学院。

清水河校区: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学校将与中国航天科工二院联合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基地实践。

六、咨询联系方式

1.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李老师:61831315   zyxw002@uestc.edu.cn 清水河校区科B304A。

2.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院属单位

 (1)二十三所   李老师  010-88527730

(2)二十五所   王老师  010-88529685

(3)二〇一所   王老师  010-68387763

(4)二〇三所   丁老师  010-68385450

(5)二〇七所   田老师  010-68387931

(6)七〇六所   罗老师  010-68386475

(7)二八三厂   冯老师  010-68787365

(8)航天长峰   魏老师  weiyingbo@china-ccf.cn

3.其他

该实践基地主要参与学院有: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物理学院等。

       附件

电子科技大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研究生联合实践基地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