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年12月毕业博士学位证的通知
发布于:2017-01-10 14:35:22   |   作者:[研究生院] 学生管理科   |   浏览次数:8814

一、博士学位证领取地点: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0B。
二、领取时间:2017年寒假期间:2017年1月23日9:00—12:00,14:00—17:00(温馨提醒:寒假期间领取证书时间仅限1月23日);
                      开学以后:每周周二(节假日除外)14:00—17:00。
三、领取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他人代领,则代领人需准备代领委托书、代领人及证书获得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能领取。(委托书模板见链接http://gr.uestc.edu.cn/tongzhi/122/4536)。请同学们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