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2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的通知
发布于:2021-03-02 14:24:18   |   作者:[研究生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10785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文件精神,学校积极开展“三助一辅”岗位建设,为进一步强化“三助一辅”岗位对研究生的培养,通过引导研究生承担助管岗位工作提高综合素质,同时推进提高学校管理服务质量,现将2020-2021-2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及招聘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为增强助管工作与专业学习的相关性,积极探索将研究生综合素质培养纳入助管工作范畴,支持研究生助管开展研究型工作,现将助管岗位分为行政事务助管、专项研究助管及学生事务助管三类。

1.行政事务助管:根据各单位行政管理岗位数量进行设岗总量控制,具体数量可登录研究生助管管理系统查询。要求重视助管工作对研究生协调、沟通能力和责任意识的锻炼。

2.专项研究助管:面向机关部门设岗,不做固定工作时间限制,要求以团队合作的形式参与机关部门各类专项研究工作。

3.学生事务助管:面向学院设岗,不做固定工作时间限制。要求以团队合作的形式参与各项学生事务工作,注重对协调、沟通能力和责任意识的锻炼。

聘任要求:

设岗单位应公开发布岗位职责、选聘标准、选聘程序、聘任结果、考核方式等信息,各类助管岗位的招聘工作应按照公平、开放、竞争和择优的原则进行聘任。

三、指导与培训

设岗单位应完善指导与培训体系,设立助管岗位的单位应承担对研究生助管的指导职责,安排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研究生助管进行专门指导和培训。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35日前各单位提出设岗申请,在助管管理系统上提交详细岗位需求,同时将助管岗位申请书及汇总表纸质档(详见附件2、附件3)发送至工作邮箱。

第二阶段38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并发布岗位需求,研究生同步提出应聘申请(助管招聘通知另行发布);

第三阶段310日前研究生院将应聘名单反馈至各单位;

第四阶段311日前各单位将录用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第五阶段:3月12日研究生院对录用名单进行公布。

五、助管考核

助管每周应工作3-4个半天。设岗单位应以“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助管实际工作情况按月进行考核,每月20日前在助管管理系统中录入考核结果,并将《研究生助管酬金发放表》于规定时间前报研究生院汇总审核。

六、其他

研究生助管管理系统登录地址如下,校外访问需要先登录学校VPN

http://222.197.165.130:8080/help-front/login.html


联系人  贾老师   电话  61830040   gr_glk@163.com


附件1:研究生助管管理流程

附件2:行政事务管设岗申请书及汇总表

附件3:学生事务及专项研究助管设岗申请书及汇总表

附件4:研究生助管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1年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