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文件精神,学校积极开展“三助一辅”岗位建设,为进一步强化“三助一辅”岗位对研究生的培养,通过引导研究生承担助管岗位工作提高综合素质,同时推进提高学校管理服务质量,现将2020-2021-2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及招聘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为增强助管工作与专业学习的相关性,积极探索将研究生综合素质培养纳入助管工作范畴,支持研究生助管开展研究型工作,现将助管岗位分为行政事务助管、专项研究助管及学生事务助管三类。
1.行政事务助管:根据各单位行政管理岗位数量进行设岗总量控制,具体数量可登录研究生助管管理系统查询。要求重视助管工作对研究生协调、沟通能力和责任意识的锻炼。
2.专项研究助管:面向机关部门设岗,不做固定工作时间限制,要求以团队合作的形式参与机关部门各类专项研究工作。
3.学生事务助管:面向学院设岗,不做固定工作时间限制。要求以团队合作的形式参与各项学生事务工作,注重对协调、沟通能力和责任意识的锻炼。
二、聘任要求:
设岗单位应公开发布岗位职责、选聘标准、选聘程序、聘任结果、考核方式等信息,各类助管岗位的招聘工作应按照公平、开放、竞争和择优的原则进行聘任。
三、指导与培训:
设岗单位应完善指导与培训体系,设立助管岗位的单位应承担对研究生助管的指导职责,安排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研究生助管进行专门指导和培训。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3月5日前各单位提出设岗申请,在助管管理系统上提交详细岗位需求,同时将助管岗位申请书及汇总表纸质档(详见附件2、附件3)发送至工作邮箱。
第二阶段:3月8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并发布岗位需求,研究生同步提出应聘申请(助管招聘通知另行发布);
第三阶段:3月10日前研究生院将应聘名单反馈至各单位;
第四阶段:3月11日前各单位将录用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第五阶段:3月12日研究生院对录用名单进行公布。
五、助管考核
助管每周应工作3-4个半天。设岗单位应以“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助管实际工作情况按月进行考核,每月20日前在助管管理系统中录入考核结果,并将《研究生助管酬金发放表》于规定时间前报研究生院汇总审核。
六、其他
研究生助管管理系统登录地址如下,校外访问需要先登录学校VPN。
http://222.197.165.130:8080/help-front/login.html
联系人 贾老师 电话 61830040 gr_glk@163.com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