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奖评选的通知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表彰在科学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及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重大突破、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个人或研究生团队,根据《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2019〕373号)规定,学校开展2022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二)申请者还应具有下列申报条件之一
1.申请者参研在2022年度内完成结题验收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五;
2.申请集体成员均参研在2022年度内完成结题验收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且成员之一排名前五;
3.申请人在2022年度内以成果、专利等知识产权参与创立企业,占股不低于10%,或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二、评选原则和依据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评选时应注重弘扬科技创新、树立创新创业榜样,主要从科技创新、社会影响、社会贡献、模范榜样等方面进行考量,体现其科研工作量和社会贡献。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2023年4月12日下午16:00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学生申请材料:
1)电子档:《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申报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申报信息登记表》;
2)纸质档:《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立项书成员名单)。
2.学院初评推荐。学院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择优拟定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材料汇总提交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电子档提交至luchao19881125@uestc.edu.cn)。
学院汇总提交材料:
1)电子档:《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申报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
2)纸质档:《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申报信息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需与《申请表》一起装订)。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如有需要可另组织现场答辩,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3天。
4.拟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评选名额与奖励方式
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
学校向获奖者颁发“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奖”荣誉证书,授予“优秀研究生”称号,奖励每个获奖个人(集体)2000元。
五、其他
1.各学院应积极引导研究生参与科技创新,认真组织申报、评选推荐。
2.申请人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应符合参评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申报书》
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申报信息登记表》
附件3:《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件: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集体)评选通知(1)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