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全面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奖评选实施细则》规定,学校开展2024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参评个人或参评集体成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参评个人或参评集体成员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行为和未解除的违纪处分。
2.参评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奖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研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参评个人或集体成员之一排名前五,参研项目在2024年度内已完成结题验收。
2)参评个人在2024年度内以成果、专利等知识产权参与创立企业,占股不低于10%,或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2025年3月27日中午12:00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学生申请材料:
1)电子档:《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奖申报书》、《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奖申报信息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需要汇总成一份PDF文件);
2)纸质档:《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奖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立项书成员名单)。
2.学院初评推荐。学院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择优拟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5年4月3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材料汇总提交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电子档提交金数据:https://jinshuju.com/f/gj4bhQ)。
学院汇总提交材料:
1)电子档:《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奖申报书》、《附件3: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奖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
2)纸质档:《附件3: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奖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奖申报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需与《附件1》一起装订)。
3.学校评审。
三、评选名额与奖励方式
学校每年评选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奖不超过10个。
学校对获得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奖的个人或集体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奖个人或集体成员授予“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奖励金额2000元/个。
四、其他
1.各学院应积极引导研究生参与科技创新,认真组织申报、评选推荐。
2.申请人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应符合参评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