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中国光学学会根据《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例》,开展2017年度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校内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论文选题是光学、光学工程及其相关学科的基础研究类或工程技术类课题。
2、对于基础研究类课题, 选题属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理论意义与应用前景,在理论、方法方面有显著创新,取得重要突破,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3、对于工程技术类课题, 选题有明确应用背景、具有重要工程价值,在方法、技术等方面有显著创新,取得重要突破,达到国际同类技术先进水平, 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符合科技论文写作规范。
5、博士学位论文的成果, 应是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以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一年内获得的成果,但不包括尚未刊登的论文或尚未授权的专利等。
6、本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18年度获得我校博士学位者以中文撰写的学位论文。
7、参评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由单位保密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盖章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并全文公示。
二、推荐学科及数量
学院推荐:光学、光学工程相关学科或领域的一级学科博士点最多可推荐1篇博士学位论文。
专家推荐:中国光学学会会士或理事可联名两位专家推荐1篇学位论文参加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每位会士、理事与专家当年只能推荐一篇论文。
三、评选安排
1. 11月20日前,学院的相关一级学科推荐1名参评博士学位论文,将推荐表、信息简表、附件材料电子版(包括已发表的论文与著作清单、代表性论文、主要科技成果目录、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等)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电子版附件材料根据推荐渠道采用对应的命名规则:2018光学优博推荐附件材料_单位推荐_电子科技大学_作者姓名,或2018光学优博推荐附件材料_专家推荐_专家姓名_作者姓名。
2. 11月29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并将通过的拟推荐光学学会的参评名单反馈给各学院;
3. 12月10日前,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向学位管理办公室提交推荐人员相关材料的电子档及纸质档。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