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基层挂职,提高基层服务意识、提升基层实务能力,对在基层挂职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根据《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基层挂职先进个人”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2019〕375号)规定,学校开展2021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基层挂职先进个人”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申请人在评选年度内(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参与单次基层挂职期满2个月;
3.申请人在基层挂职过程中表现优秀,有显著业绩或突出贡献;
4.申请人应遵守学校和挂职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挂职活动须在研究生院或所在学院事前备案、统一派出,实践过程中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圆满完成挂职任务。
二、评选原则和依据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评选时应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从基层挂职工作业绩、挂职评价、成果体现、社会效应、模范引领等方面进行考量,体现研究生深入基层、服务社会,彰显研究生责任担当和家国情怀。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2021年12月1日下午16:00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 学生申请材料:
1)电子档:《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基层挂职先进个人”申请表》,《2021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基层挂职先进个人”申请信息登记表》;
2)纸质档:《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基层挂职先进个人”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包含加盖基层组织部门或挂职单位公章的考核意见)。
2.学院初评推荐。学院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择优拟定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12月9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材料汇总提交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电子档提交至luchao19881125@uestc.edu.cn)。
*学院汇总提交材料:
1)电子档:《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基层挂职先进个人”申请表》、《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基层挂职先进个人”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
2)纸质档:《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基层挂职先进个人”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基层挂职先进个人”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需与《申请表》一起装订)。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如有需要可另组织现场答辩,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3天。
4.拟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评选名额与奖励方式
研究生“基层挂职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不超过10人。
学校向获奖者颁发“研究生‘基层挂职先进个人’奖”荣誉证书,授予“优秀研究生”称号。
五、其他
1.各学院应认真组织申报、评选推荐,引导研究生积极参与基层挂职锻炼,做好评奖评优工作。
2.申请人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应符合参评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1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基层挂职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2:2021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基层挂职先进个人”申请信息登记表
附件3:2021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基层挂职先进个人”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