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于:2021-11-23 10:26:41   |   作者:[研究生院] 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   浏览次数:19315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实践育人”工作,提高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对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进行表彰,根据《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2019374号)规定,学校开展2021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申请人在评选年度内(2020121日至20211130日期间)参与乡村振兴、支教、志愿者、公益实践、社会调研、理论宣讲、企业实践、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取得较大的社会影响,形成的实践论文、调查报告或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3.申请人应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相关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须在研究生院事前备案,实践过程中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圆满完成社会实践总结工作。

二、评选原则和依据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

评选时应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从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体现、社会效益、模范引领等方面进行考量,体现研究生服务社会需求,彰显研究生责任担当。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2021121日下午16:00前,准备好申请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 学生申请材料:

1)电子档:《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奖申请表》,《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奖申请人信息登记表》;

2)纸质档:《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奖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院初评推荐。学院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择优拟定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129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材料汇总提交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电子档提交至luchao19881125@uestc.edu.cn)。

* 学院汇总提交材料:

1)电子档:《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奖申请表》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奖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

2)纸质档:《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奖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奖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需与《申请表》一起装订)。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如有需要可另组织现场答辩,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3天。

4.拟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评选名额与奖励方式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奖每年评选不超过20人。

学校向获奖者颁发“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奖”荣誉证书,授予“优秀研究生”称号。

五、其他

1.各学院应积极引导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认真组织申报、评选推荐。

2.申请人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应符合参评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1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奖申请表
附件2:2021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奖申请人信息登记表
附件3:2021年度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奖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