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转学分办理流程及基本要求
发布于:2019-06-05 13:35:27   |   作者:[研究生院] 教学管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39867

一、基本要求

1、硕博连读转学分

根据当年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硕博连读研究生新生于硕士期间在我校已修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可于成绩有效期内转为博士相关课程成绩,具体规定如下:

1) 需在博士生入学的学期进行办理。

2) 转学分课程数不超过2门。

3) 转学分课程应满足博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硕士课程类别须与博士培养方案中课程类别一致。

4) 如转学分课程名称发生变化的,可申请转换为新课程名称成绩,以学院认定结果为准。不能认定的无法转换。

2、高年级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转学分

经学院推荐的高年级优秀本科生可选修研究生课程,本科生修研究生课程,课程考核合格后,可自主申请将所需课程成绩与学分转换到研究生相关课程成绩。具体规定如下:

1) 需在研究生入学的学期进行办理。

2) 转学分课程应满足硕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课程类别需与硕士/博士培养方案中课程类别一致。

3) 如转学分课程名称发生变化的,可申请转换为新课程名称成绩,以学院认定结果为准。不能认定的无法转换。

3、暑期学校课程转学分

参加国(境)内外高校研究生暑期学校等课程培训的,具体规定如下:

1) 凭暑期学校结业证、转学分申请表办理。

2) 课程类别只能转换为其他选修课。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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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时间

1、研究生提交申请至学院:秋季学期开学第2周周三17:00

     2、学院审核并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秋季学期开学第3周周一17:00

     附件: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转学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