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发布于:2019-08-28 10:43:59   |   作者:[研究生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11336

(1)毕业生进行预征报名并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递交《预征兵登记表》和《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书》(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申请书》);

(2)资助中心审核后,返还毕业生《登记表》和《申请书》;

(3)毕业生将《登记表》和《申请书》交县(市、区)征兵办;

(4)县(市、区)征兵办审批入伍、复合材料并盖章,将《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申请书》原件寄送至学校资助中心;

(5)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报至教育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复后划拨资金到学校;

(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公布受资助毕业生名单,受资助毕业生将银行账户信息报至学校资助中心;

(8)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将银行账号报至学校财务处。发放补偿代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