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休学手续办理
发布于::2019-08-28 09:39:00   |   作者:[研究生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18969

一、常见休学的主要情形

1、研究生因伤病须暂时中断学业治疗休养者

2、因创业须暂时中断学业者

3、在校期间因生育需休学的女研究生

4、因其它原因须暂时中断学业者

二、休学期限

1、一般以一学期为期限,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可申请继续休学

2、休学年限一般累计不超过一年,因创业休学年限累计不超过两年

3、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的按退学处理

4、休学期限和在校学习期限之和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但应征入伍者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

三、休学手续办理流程

1、研究生请从学校首页网上服务大厅,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学籍异动申请”,选择“休学”进行填写。审批流程参考《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休学申请表》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休学申请表),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pdf版)。

2、经学院辅导员、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学院主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研究生院等在线上审批完成后,学生端可导出《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休学申请表》。如导出表格中无学院电子公章,学生可持导出表格至学院盖章后再上传至该系统;如导出表格已有学院电子公章,即办理完成。

3、按照宿舍管理相关要求,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如有仍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1830148。主楼B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