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休学手续办理
发布于::2019-08-28 09:39:00   |   作者:[研究生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13978

一、常见休学的主要情形

1、研究生因伤病须暂时中断学业治疗休养者

2、因创业须暂时中断学业者

3、在校期间生育的女研究生

4、因其它原因须暂时中断学业者

二、休学期限

1、一般以一学期为期限,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可申请继续休学

2、休学年限一般累计不超过一年,因创业休学年限累计不超过两年

3、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的按退学处理

4、休学期限和在校学习期限之和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但应征入伍者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

三、休学手续办理流程

1、研究生本人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休学申请表》(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休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经学院辅导员、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学院主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等签署审批意见

3、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4、到研究生院审批,地点:主楼B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