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优秀任课教师、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于:2023-11-17 15:26:09   |   作者:[研究生院] 教学管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2988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来华留学生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表彰任课教师、指导教师在教学工作、科研指导中做出的突出成绩,由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联合设立“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优秀任课教师、指导教师”奖,用于奖励在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中教学效果优秀的任课教师和科研指导工作优秀的指导教师。各学院推选1-2名候选人。

一、评选范围

所有参与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的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二)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优秀任课教师

1. 积极主动承担来华留学研究生教学任务。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承担来华留学研究生课程课堂教学任务,且无教学事故;

2. 高质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教学工作,2018年9月至2023年7月承担来华留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

3. 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效果优秀,留学研究生反响较好。

(三)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优秀指导教师

1.完整指导过一届来华留学研究生;

2.近两年,未出现留学生指导质量问题;

3.指导的留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行文规范,水平较高。

4.具备下列条件,将优先考虑:

(1)指导来华留学研究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科技奖项、行业标准、专著等;

(2)指导的来华留学研究生对中国的历史与文化有初步的了解,能阅读简单的中文科技文献,并具有简单的汉语对话能力;

(3)指导的来华留学研究生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三、评选程序

本奖项由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名单。奖励人选确定后,由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联合向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四、材料提交

1. 提交时间:2023年11月30日之前。

2. 提交材料:

申请表(纸质版,见附件1、2)、申请人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4)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学管理办公室:李川 61831005  lc@uestc.edu.cn

学位管理办公室:周勇 61831878  yongzhou@uestc.edu.cn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
附件1. 电子科技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优秀任课教师”申请表

附件2. 电子科技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3. 电子科技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优秀任课教师”申请人汇总表

附件4. 电子科技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优秀指导教师”申请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