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校内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2-09-14 11:39:11   |   作者:[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   |   浏览次数:7403

根据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启动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的通知》(教师基金会函〔202210号)精神,现将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以下简称“奖励基金”)的校内推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及推荐名额

(一)遴选标准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为最高需求,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崇高使命,坚持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教学科研创新为核心能力,在面向基础学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方面,为研究生人才培养做出卓越贡献的青年导师。

(二)教龄及年龄

我校在编在岗的研究生导师,担任研究生导师5年级以上,且至少指导2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831日)。截至2022831日,担任校领导职务的导师不纳入推荐范围。

(三)推荐名额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人选。

二、工作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遴选标准及推荐名额进行推荐,经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于2022922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和推荐。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附件:

1. 关于启动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的通知

2. 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推荐表

 

 

研究生院

202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