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协同创新”原则,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29研究所长期以来致力于与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遴选所内专家担任研究生校外导师,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为我校进入基地开展专业实践学习的研究生提供了有力的科研技术条件保障。
为了深入推进双方合作,经双方协商,29所定于从2015年开始,面向我校研究生导师发布研究基金项目,明确要求导师在申报该基金课题,须同时考虑安排一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入基地进行联合培养,研究生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共同完成课题。现对2017年基金申报、研究生报名等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组织形式
该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以科研基金为载体,我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高新技术处(简称科研院高新处)协同支持“电子科大-29所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此项工作。基本分工如下:
科研院高新处负责组织各学院科研科面向研究生导师发布项目指南,并对项目申报书填写进行把关审核;
基地责任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负责牵头协调各学院进行报名组织,各学院研究生科面向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发布报名通知;参与学院研究生科负责接收本学院导师申报书和学生报名表;责任学院负责汇总整理信息,并同时报送29所和研究生院;
联合培养基地29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组织研究生面试;接收研究生进入基地进行联合培养。
一、导师申报基金项目基本要求
1.自愿推荐一名优秀的研究生进入基地,校内外双导师联合培养该研究生;
2.遵守基金相关技术保密和安全规定;
3.遵守29所与学校相关基金管理规定;
4.遵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相关管理规定。
三、研究生报名基本条件
1.热爱国防电子事业,品学兼优,愿意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工作;
2.进入基地前(七月底)完成研究生课程阶段学习、修满课程学分,准备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基地通过实践考核,可获取实践学分;
3.导师同意并推荐,结合基金项目进入联合培养基地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四、工作流程
1.科研院、研究生院联合发布通知;参与学院科研科负责将本通知与基金项目指南、申请书发给研究生指导教师;参与学院研究生科负责通知导师和研究生查看通知;
2.导师填写29所基金项目(项目类型为横向课题)申请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书交至所在学院科研科进行形式检查,通过后,由各学院科研科转交给所在学院研究生科;
3.研究生填写联合培养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科;
4.参与学院研究生科负责汇总整理本学院基金项目申请书和研究生报名表纸质与电子版,并上报责任学院;责任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5.科研院高新处产学研合作办负责审核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学校推荐意见;
6.基地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基金项目、面试研究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7.研究生进入联合培养基地后,助研待遇将根据所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执行;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按照29所与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五、学院汇总上报的材料
1.导师提交的《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申请书》
2.研究生提交的相关材料:
(1)《研究生联合培养报名登记表》
(2)研究生的本科、研究生成绩单
(3)研究生个人简历
(4)研究生其他可提供的材料(论文、专利发表等)
3.电子版《2017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和《2017年研究生联合培养报名统计表》
六、联系方式
1.责任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联系人:毛老师;联系方式:61830499,maofeng@uestc.edu.cn
接收基金申请书WORD电子版和报名PDF电子版E_mail邮箱: yjslhpy@uestc.edu.cn
2.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联系人:董老师,电话:61830145
3.科研院高新处合作办联系人:袁老师,电话:61830197
各学院负责接收教师与学生的纸质材料,将资料汇总至责任学院,地址:清水河校区科研楼C102右毛老师处。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6月5日
八、其他说明
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联合培养后,可根据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要求,申请实践教学环节学分。
欢迎我校对基金指南中的课题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导师积极参与申报,并选送研究生到基地进行联合培养。为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实习,建议优先推荐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电子工程学院 研究生院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