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助理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8-06-19 17:01:46   |   作者:思想教育科   |   浏览次数:1482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研究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优化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实际,现就开展研究生助理辅导员选聘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       岗位设置

研究生助理辅导员岗位由研究生院根据研究生辅导员岗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置:

(一) 基本岗位:根据学院在岗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人数按不高于1:2的比例设置;

(二) 专项岗位:学院承担学校大型学术、科技、文化等专项活动期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临时申请研究生助理辅导员岗位。

(三) 承担研究生助理辅导员工作的研究生,不能同时申请研究生助管岗位。

二、       基本条件

1. 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或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2. 中国共产党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政治敏感性和法制观念;

3. 服从管理,组织观念强,责任心强,有协作和奉献精神,能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

4. 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5. 曾担任研究生干部,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成绩,熟悉研究生心理特点,了解研究生思想状况;

6. 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沟通,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       主要岗位职责

1. 协助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

2. 协助做好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

3. 协助处理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4. 开展正向朋辈教育,让朋辈教育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5. 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       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7月3日前,学院拟定研究生助理辅导员岗位职责、选聘条件等,向研究生院提出设岗申请。

(二) 7月5日前,研究生院发布招聘信息。

(三) 7月1017:00点前,截止应聘申请。

(四) 7月12日前,研究生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学院。

(五) 7月17日前,各学院对申请者进行面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 签订工作任务书,原则上一年一签。

五、       材料提交:

各学院须提交《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理辅导员设岗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0A房间,电子版直接发送至邮箱:yjsszk@uestc.edu.cn,邮件主题为“设岗申请_xx学院岗位”。

应聘者须提交《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理辅导员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0A房间,电子版直接发送至邮箱:yjsszk@uestc.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_张三_申请xx学院岗位”。

 

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理辅导员设岗申请表(学院填报)  (  研究生助理辅导员设岗申请表 )

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理辅导员申请表(研究生填报)  ( 研究生担任助理辅导员申请表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