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流程简介
发布于:2016-09-11 17:05:52   |   作者:学位科   |   浏览次数:149566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流程简介(2021年9月更新)


请各位同学请提前了解,合理安排规划。学校每年6月底、12月底授位,若未赶上,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则顺延至下一批次。
点此加入答疑群,群名片请实名,以便联系,入群暗号:我已阅读答辩申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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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操作步骤 注意事项
1 提交答辩申请 登录GMIS,填写信息、上传附件,提交申请
  1. 详见研究生院关于博士研究生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通知
  2. 提交前请留意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学院审核程序按学院要求进行
  3. 请更新系统内手机号和邮箱,以便接收系统通知
  4. 特别提醒: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请提前至少1个月完成预答辩
2 导师审核 操作路径:GMIS→导师学位管理→博士答辩
  1. 凭工资号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如需重置密码,请联系信息中心
  2. 无工资号的校外兼职导师,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科获取登录信息
  3. 导师审核通过前,若发现材料有误,可以自行撤回修改后重新提交
3 学院审核
  1. 申请人答辩资格审核
  2. 学位论文形审和查重
  1. 由各学院研究生科负责
  2. 请在提交答辩申请前咨询学院相关事宜
4 学位办复核 申请资格和相关材料复核
  1. 一般2个工作日内完成
  2. 信息填写及附件材料不规范、论文存在明显问题的,将退回申请
  3. 申请人重新提交申请后,须由导师、学院、学位办依次重新审核
  4. 复核通过随即安排论文送审
5 论文送审
&
专家评阅
校内专家:2名,由学院安排
校外专家:3名,由学位办安排
  1. 双盲评审,校内校外完成情况、评阅人身份均保持匿名
  2. 专家遴选、等待专家接受评审等环节,也需要一定时间
  3. 从专家接受评审到提交评审意见,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
  4. 评审意见返回后,博士生(有短信提醒)、导师可在系统内查看
  5. 特别提醒:送审时间不可控,不能保证30天、40天一定能返回全部评审意见,建议尽早提交,为后续流程预留充足时间。研究方向较偏或属于交叉学科的,送审时间通常更长,更应尽早提交
6 论文修改
完成论文修改后,上传以下材料:
1. 修改版学位论文(无需再匿名)
2. 修改说明(无需签字扫描)
上传的修改版论文,修改之处尽量用红色以示区别,并在“修改说明”中说明在论文第几页进行了修改,如“详见论文30-31页”。修改说明请按模板提交
7 论文修改审核 导师、学院分委会、学位办依次审核。
导师操作路径:GMIS→导师学位管理→博士答辩
学位办一般2个工作日内审核。“学位办审核论文修改”通过后,提交答辩材料(见下一步)
8 【线下】
提交答辩材料
(可代办)
&
【线上】
学位办终审

线上线下
同步进行
按顺序整理以下材料,提交其中标红的授位登记表(一)(二)、答辩资格审核表、学位论文至学位办(可由他人代交)。其他材料,答辩后提交至学院。
1. 成果简况表
根据样表填写符合要求的全部成果
2. 学位材料简介表
  1. 系统导出路径:GMIS→毕业与学位→博士答辩→导出简介表
  2. 样表说明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系统内修改后重新导出
3. 授位登记表(一) 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学位办审核论文修改通过后,提交至学位办
4. 授位登记表(二) 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学位办审核论文修改通过后,提交至学位办
5. 导师对论文的评价表 样表要求填写
6. 学习成绩单 审查结果一栏须写明“达到毕业学分要求”,核人一栏不能为空,须盖研究生成绩专用章
7. 开题、中期、预答辩表 已由学院统一保管的,可不取回。离校存档前,注意检查填写是否完整,学院审核签字盖章是否完整
8. 答辩资格审查表 填写完整,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学位办审核论文修改通过后,提交1份至学位办,由学位办留存
9. 学位论文 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页师生签字,可订书机简装,学位办审核论文修改通过后,提交1本至学位办
10. 学位论文自评书 实名,博士生签字
11. 专家评阅书 系统内导出,只需要审核“通过”的评阅书(一般5份,即不要修改后重审及不同意答辩的评阅书)
12. 质疑问题回答及修改说明 模板要求填写,博士生及导师签字
13. 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与系统内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上传要求一致
9 答辩备案 博士答辩应提前备案,并公示至少2天。如遇特殊情况,请提前至少3天联系学位办。

备案填写路径:GMIS→毕业与学位→博士答辩→备案申请 (该按钮仅"学位办终审"通过后可见)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1. 答辩委员5-7人,其中:答辩主席须为正高级博导,其他答辩委员须为正高级或博导
  2. 全体答辩委员中至少有3人是博导
  3. 全体答辩委员至少来自3个不同工作单位
  4. 答辩专家单位、职称、导师类别须准确无误。已有专家若信息错误请联系学位办更正,缺少的专家请自行添加,专家工作单位用正规全称,如:四川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
  5. 同一学院多人同组答辩的,只需一位同学填写备案,将其他同学添至该组后,再提交审核即可
  6. 答辩地点填写格式。线下线上混合答辩示例: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主楼西252会议室 &【线上答辩】线上平台:腾讯会议;会议ID:XXX;会议密码:XXX。只有线上或者线下的,则只填上述示例中相应的部分。具体可参照研究生院网站往期网上公示
  7. 准备与本学院其他同学同组答辩的,可在这一步等待
  8. 答辩安排尚未落实的,请勿提交答辩备案
  9. 特别提醒:提交备案后,若答辩安排临时有变,须在答辩前尽早联系学院及学位办更新备案
10 答辩备案
审核
学院、学位办依次审核
  1. 同组答辩的同学答辩材料均已提交至学位办后,学位办方能审核答辩备案
  2. 学位办一般1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自动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3. 备案通过后,答辩前到学位办取回(可由他人代领):论文,登记表1、2,专家聘书,表决票
  4. 答辩备案公示至少2天(含节假日)方可答辩
  5. 特别提醒:备案公示后,若答辩安排临时有变,须在答辩前尽早联系学院及学位办更新备案
11 答辩
各学院组织博士生进行答辩
    答辩前请查看答辩程序及答辩秘书须知。请注意收集非在职人员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在职人员工资号等答辩费报销所需信息。答辩后:

  1. 完成第8步所有答辩材料填写和整理,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科
  2. 学院研究生科录入答辩成绩
  3. 自行完成答辩费报销
  4. 自行完成GMIS→毕业与学位→毕业授位信息核对
  5. 若需要,可自行办理答辩通过证明
12 学院审议 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后
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分委会自行安排
13 学校审议 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后 答辩通过后、校委会审议前,可根据个人需要办理答辩通过证明
14 授位公示 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授位名单
公示期一个月。公示期内,可根据个人需要办理授位公示证明
15 领取证书 公示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方可领取 学位办不对学生个人发放证书,证书领取事宜请咨询学院研究生科、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学位办,地址: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7A,电话:61830142。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1年9月1日